
各团总支(支部):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,加强对共青团员的思想政治教育,扎实推进党的建设工作,用党的理论方针政策教育团员,真正让党的领导体现到管团治团的每一个环节,落实“党建带动团建”的思想,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,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,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。根据团中央相关文件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,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推优条件
(一)凡具有我校学籍的共青团员,年满十八周岁,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,有正确的入党动机,积极向党组织靠拢,并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(高中已经递交入党申请书而未推荐的优先考虑)。
(二)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及团的各项章程,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,自觉履行团员义务,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群众基础好,有良好的学习、生活作风,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能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,无违规违纪处分记录。
(三)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,学习成绩优异,原则上在推荐前一学期不能有补考。
(四)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、科学发展观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重要思想,学习党的基本知识,经过我校党校培训并已取得结业证书。
(五)已被“推优入党”的团员不再重复推荐。
二、推优程序
(一)校团委负责指导监督。
(二)二级学院团总支直接负责组织实施。
(三)各基层团支部负责具体推优工作。
(四)各团支部成立“推优小组”(由各班党员〈含预备党员〉、班团干部,约5人)组成。
(五)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。在团员大会上,申请入党的优秀团员汇报自己的思想情况,在推优小组的组织下,对申请对象进行民主评议,在广泛评议的基础上由本支部全体团员投票表决,到场人数必须占该支部团员数的4/5以上,被推选人员所得票数不得少于本团支部团员总数的2/3。
(六)在团支部的推优大会上,必须要有一名非本支部的正式党员(预备党员)在场监督。
(七)团员推优之后经二级学院团总支和校团委审核后,向二级学院党总支推荐,接受党总支的考核。

三、名额分配
各团支部推荐人数每期不超过所在团支部团员总人数的5%。
四、开展时间
结合学校党校工作的实际情况,校团委每年开展2期“推优入党”工作,分别在每年4月15日和9月20日前完成。
五、注意事项
(一)在推优过程中,不准拉帮结派,不准徇私舞弊,不准弄虚作假。一旦出现违纪问题,将进行严肃处理,除取消相关责任者在校期间的推优资格外,将视情节给予团内警告或严重警告以上处分,情节严重的,由学校团委上报学校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。
(二)在“推优入党”工作中,各团总支、团支部应积极主动地组织开展好各项工作,协助校团委做好培养考察工作,及时上交相关资料。团委组织工作联系人:张越,电话:15807104422。邮箱。283266377@qq.com
附件1:共青团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
附件2:共青团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入党积极分子统计表
共青团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
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日
主题词:推优 入党 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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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青团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8年3月2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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